关于转发《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企业联合会/河南省企业家协会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豫工文〔2020〕 5号文》的通知

2020-03-31 来源:驻马店市总工会

各县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联,市各产业工会:

现将《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企业联合会/河南省企业家协会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0年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的通知》(豫工文〔2020〕5 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突出重点,有力有效推进“集中要约”活动开展

  各县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同心协力战疫情、共克时艰构和谐"主题要求,以集中要约为重要抓手,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领域,以行业区域协商为重点形式,以劳动报酬为重点内容,以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开展新一轮集体协商要约。

  各县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今年10月底以前,要分别培育选树企业集体协商示范点不少于5个,行业区域集体协商示范点不少于2个,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带动面上工作开展。

二、谋求共识,共商共谅,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坚持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难题共同解决、有困难共同承担的原则,私极引导职工和企业通过集体协商谋求共识共商共谅,妥善处理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让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良好的协商协调沟通机制作用下,充分表达各自意愿和诉求,能够谈得成落得实,最大限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从党政工作大局出发,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汇聚工作合力,协同推进“集中要约"活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人社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支持工会开展集体协商要约,加强对集体合同审查等工作;工会组织要宣传发动职工私极参与,主动依法提出要约监督集体合同履行等工作;工商联引导企业树立协商理念,主动提出或接受要约,督促企业履行集体合同等工作。

四、按时上报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开展情况

  各县(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对集体协商“集中要约" 活动情况要进行认真地总结,并于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总工会法律和权益保障部。

联系人:李留成、许予东

电话:0396一2681923

邮箱:ZMDGHLP@163.COM

驻马店市总工会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工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