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0-06-22 来源:驻马店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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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下午,驻马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记者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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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发布会的有: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杨潇,市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副调研员郭东升,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处长王保辉。应邀出席发布会的媒体记者有:河南省驻驻新闻单位、驻马店市直新闻单位和所属新媒体的记者朋友。驻马店市电视新闻宣传中心主任邓昭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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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是市总工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文明新风,构筑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全市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缓解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致困难题,发挥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的基本职能,开展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有力举措,是惠及职工的实事、好事。

  会议要求各新闻单位、新媒体平台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报道,也可以深入到相关部门深度采访,让广大职工了解这一惠及职工的实事,积极参加职工互助医疗,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解读一:基本内容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在职职工参加本活动后即为参保人,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参保人可获得两项保障:一是参保人所发生的在驻马店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负部分,可按照本活动有关规定领取医疗互助金,用于缓解参保人家庭经济困难;二是参保人意外身故(含猝死),其法定受益人可获得定额津贴。

解读二:参保范围和要求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包括市直、各产业、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建立工会组织且已参加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由单位统一组织,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按规定交纳互助保障金。

  在职职工参保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总数的80%;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总数少于或等于30人的须100%参加。

解读三:缴费标准及时间

  (1)参保人缴纳的互助费标准为每年每人每份100元(因本年度保障期不满一年,本年度互助费根据实际保障月份按比例收取);(2)参保单位应于每年12月份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次年参加互助手续;其互助保障有效期间为下一个自然年度。2020年因疫情影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生效期为7月1日零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缴费日期截止后入职本单位且之前未参加市直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人员,当年度不再补办参保手续,不享受当年互助保障待遇;(3)当期互助活动期满后,接续参加下一期互助活动的,应自当期互助活动期满之日前10日内交纳互助金。

解读四:互助保障金给付标准

  在互助有效期内,参加人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结算支付后的个人自负部分,采取分段计算的办法给付医疗互助金(医疗互助金四舍五入保留到元)。具体为:

  (1)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部分,按30%给付医疗互助金;(2)1万元(不含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60%给付医疗互助金;(3)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部分,按80%给付医疗互助金;(4)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含猝死)保险金5万元。

  一个保障期间内,每个参保人医疗费用保障最高给付限额为12万元,意外身故保障给付限定额5万元。

解读五:如何申请与给付

(一)参加互助保障的职工,医疗互助金的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河南省工会会员卡原件和复印件;(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证明、诊断证明及病历等相关资料;(3)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办公室(以下简称互助办)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意外身故保障金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受益人关系证明(出具单位:居委会、办事处、派出所等);

  (2)受益人为多人时需要提供多人的身份证明,可委托其中一人作为身故保障金申请人,委托书;

  (3)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死亡证明(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障人死亡证明书)三者之中提供两者;

  (4)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5)互助办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医疗互助金的申请,必须在参加人出院结算之日起90天内向互助办提出;意外身故互助金的申请,必须在参加人身故90天内向互助办提出。逾期仍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医疗互助金的权利。互助办在收到职工手续齐备的申请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结。赔付的互助保障金发放至职工本人的河南省工会会员卡中。

解读六:时间安排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本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2020年6月1日——6月20日为筹备和宣传发动阶段。市中心城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由网络宣教部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市直工会、市产业工会负责动员宣传。

  2020年6月20日——6月30日为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参保阶段,受理参保单位互助保障金的缴纳和信息录入工作。

  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为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运行阶段,办理在职职工住院互助保障报销给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