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工会关于对乡镇(街道)工会财务管理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2016-07-22 来源:驻马店市总工会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加强和改善乡镇(街道)工会财务面貌这个主题,对全县乡镇(街道)工会财务管理进行调查研究。调研表明,乡镇(街道)工会财务管理按照县工会要求,落实全总《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系列成绩,同时感到任重道远,需各方继续努力,调查与思考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7月,汝南县共有乡镇(街道)18个,所有乡镇(街道)均于2002年底前成立工会委员会,2009年8月更名工会联合委员会组织。全县乡镇(街道)本级工会干部职工997人,干部职工加入工会组织997人,入会率100%。乡镇(街道)所属企业678家,从业职工(含农民工)42702人,其中,建立工会633个,加入工会组织41000人,职工入会率96.02%。全县乡镇(街道)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配备专兼职工会干部3112人,其中,专职干部3人,兼职工会干部3109人;在乡镇(街道)工会干部中,含财务管理干部20人,全部由担当乡镇(街道)工会委员的财政所所长兼职。

  二、乡镇(街道)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现状

  (一)乡镇(街道)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薄弱。14年来,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在县总工会指导下,积极探索实践,积累了成功经验,取得一些成效,但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同时存在,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是乡镇(街道)工会缺乏专职干部,影响到财务管理。汝南县18个乡镇(街道)中,目前仅金铺镇(街道)配备有专职干部,前者由1名副乡级干部作为专职工会主席,后者配备2名专职副主席,配备专职工会干部的乡镇(街道)只占乡镇(街道)总数的16%,其余都是兼职。未能配备专职工会干部的主要原因,是乡镇(街道)工会干部没有编制,人员难以落实。虽然2004年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总数达2000 人以上或企业年产值达1 亿元以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可配备专职工会干部1名,其编制在省下达的乡镇或市区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解决”。由于文件规定配备1名工会专职干部的编制是在“编制总额内调整解决”,既不是新增编制,也不象共青团、妇联那样在乡镇(街道)有明确的干部定位,再加上汝南县2005年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时,普遍处于编制紧缩状态,工会专职干部编制得不到落实,完全处于无编制状态。而兼职干部投入工会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更无暇顾及工会财务工作,致使财务管理弱化。

  (二)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发展不平衡。大部分乡镇(街道)工会经费困难,目前,乡镇(街道)能够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及其有限,缘于一是这类企业大都是家族式、作坊式经济实体,账务难以掌握,二是他们照章纳税,而,收取经费又缺乏强制的硬性规定,他们建会之初我们讲了暂不收取经费,作为代补。目前,经济较好的乡镇(街道)开展工作能够从所辖企业收取及其少量经费,绝大部分靠的是委托党委、政府“化缘”,如县总工会举办职工体育运动会,乡镇(街道)累计向企业张口给予资助21万余元。而经济欠发达的乡镇(街道),企业数少、规模小、职工数不多、业主的缴费意识差,经费收缴困难; 甚至一些乡镇(街道)由于财政困难,没有将乡镇(街道)机关的工会经费单独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不拨或少拨工会经费,致使乡镇工会经费收缴率仅为18%左右。据调查,2015 年,全县乡镇(街道)拨缴工会经费收入在10000元以下的占总数12%,其中没收一分经费的占 88%,制约了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开展。

  (三)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原则难以落实到位。截止2016年7月,全县乡镇(街道)工会开立银行账户的只有三桥镇1家,还被全国总工会2009年树立为“全国示范乡镇工会”;未开立银行账户的17家,未独立会计核算、未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开支的占100%,通用办法是将工会经费并入乡镇(街道)机关财务或在财政所设一个科目予以核算,工会经费开支也由乡镇(街道)长(主任)审批,即使是工会必须的开资,也要在费用开支前工会主席向乡镇(街道)书记或乡镇长(主任)请示,经同意后由工会主席参与会审会签。工会经费独立原则之所以难以落实,究其原因,主要是办理乡镇(街道)工会独立账户难。办理乡镇(街道)工会独立账户需经县、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民银行、各级政府发改委等多部门逐级审批,而乡镇(街道)工会在经济社会中,不被上述单位视为独立法人,说是二级法人,我们提交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不被认可。2009年我们为三桥镇建立单独银行账户时,是因汝南县三桥镇工会要代表河南省,作为“全国示范乡镇工会”,在全总召开的广西南宁经验交流会上做典型发言,经市、县总工会积极征得省总工会出面,多次协调才得以办成。由于乡镇(街道)工会没有独立银行账户,对于独立会计核算缺乏积极性。

  (四)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基础工作薄弱。一些乡镇(街道)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没有编制年度经费收支预、决算,经费开支随意性大。有的虽然成立了经费审查委员会,但没有开展工作,缺乏有效的审查审计监督。而且乡镇(街道)工会没有专职财会人员,工会干部对工会财会规章制度不熟悉,对工会经费开支原则、 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不了解,用于工会经费收缴和财务管理的时间不多,且人员经常变动,致使财会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综上所述,乡镇(街道)工会财务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无人管事”和“无钱办事”问题,这也是在根本上、体制上困扰工会工作乡镇(街道)发展的难题。

  三、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财务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认真解决乡镇(街道)工会编制和人员配备问题。无编制靠兼职已成为制约乡镇(街道)工会活力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乡镇(街道)工会面临的难题。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规范化建设开展工作,首先必须解决和落实编制问题。建议全总在源头上予以协调解决。 在全总没有统一解决之前,建议省总积极争取省委支持,并与省编委协调:一是符合条件成立乡镇(街道) 总工会的, 应当给予2名专职工会干部编制;二是2004年省编委关于企业职工总数达2000人以上或企业年产值达1亿元以上的乡 镇 (街道办事处) 可配备专职工会干部 1名的规定,应予以重新明确。当然,在目前乡镇(街道)机构精简、编制压缩、 人员减少的情况下,要想通过编制来解决工会专职干部短缺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当前应积极拓宽选配乡镇(街道)工会专职干部的渠道,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法,解决乡 镇(街道)工会“无人管事”问题。

  (二)把经济发达的乡镇(街道)工会先期作一级财务管理。经济较发达的乡镇(街道)经济总量大,企业和职工数多, 工会组织发展迅速,工会经费收缴数额较大。据调查,2015年底,汝南县汝宁、三门闸、古塔、梁祝、留盆、三桥、老君庙、和孝、罗店9个近靠驻新、正上公路的农业产值超1亿元的乡镇(街道),乡办、村办小企业均在35家以上,大部分产供销基本正常,可先期把这类乡镇(街道)工会作为一级财务管理,自上而下明确建立独立的银行账户,明确乡镇(街道)工会作为一级财务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保持工会财务的一元性、完整性;明确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留成比例,促进乡镇(街道)工会的健康发展。同时,明确乡镇(街道)经济达到一定规模,工会组织发展具备了一定条件,才能作为一级财务管理。作为一级财务管理的乡镇(街道)工会,按现行财务管理体制的属地原则,有工会专职干部和独立的办公场所,工会经费能够实现独立管理,独立会计核算、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内部财会制度健全、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财会人员。在全总未出台有关乡镇(街道)工会经费分成办法之前,乡 镇(街道)工会的留成经费由省、市、县总工会来调剂解决。

  (三)建立与乡镇(街道)工会建设动态关联的财务管理体制。对于经济欠发达的不具备作为一级财务管理单独开立银行账户的乡镇(街道)工会,从满足乡镇(街道)工会工作需要出发,建立一种与工会建设动态关联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即把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经费划分为基本工作支出和业务活动支出两个部分,其中,基本工作支出是乡镇(街道)工会维持工会日常办公需要的支出,业务活动支出是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开展各项会员职工活动的支出。县总工会根据维持乡镇(街道)工会日常的需要,测算乡镇(街道)基本工作支出定额;然后按乡镇(街道)工会吸纳的会员数,计算其业务活动补助额。这类乡镇(街道)工会,建议由省、市总工会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的检查指导,他们因不具备独立账户能力,依法开展经费收缴工作后,上缴县总工会,县总工会再按基本工作支出定额和业务活动补助额,以对下补助形式核拨乡镇(街道)工会日常工作经费。待这类乡镇(街道)工会达到一级财务管理时,把这类乡镇(街道)工会作为一级财务管理,从而,更严格的抓好乡镇(街道)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