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好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近日,平舆县总工会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分别深入到全县各类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新形势下女职工劳动就业、“四期”保护、生育保障等权益进行了调研。共走访一线职工、管理人员、工会干部、未婚及已婚女职工285人,在上河城景区工会联合会,44名一线职工和管理者参与了微信问卷调查。
通过调研了解到,目前,该县大部分企业与女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与男职工实现了同工同酬,在就业方面未出现因怀孕、生育而影响正常晋升现象;在“四期”保护方面,未出现女职工因怀孕、流产、生育、哺乳被降低工资、调整岗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解聘等现象;在生育保障方面,大部分企业为本单位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减轻了女职工因生育带来的经济负担;75%以上的企业半年或一年为本单位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健康体检;大多数企业鼓励女职工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拓展训练,帮助女职工释放压力,放松身心。同时,积极开展困难单亲女职工帮扶救助活动。(文:麻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