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工会协同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农民工权益

2017-12-18 来源:驻马店市总工会

  12月份以来,汝南县总工会积极协同该县法院,对农民工案件在执行上加大力度,维护普通劳动者的权益,把好事做好。对农民工讨薪案件,以及有些农民工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的案件在执行上延伸一步办理,快办快结受到了农民工的好评。

  农民工张保全受雇于被执行人冯某某在该县建筑工地从事小工工种,今年3月18日,张保全在该工地干活时由于地面湿滑滑倒,在场人员将他送到汝南县骨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股骨转子及近端粉碎性骨折,住院14天,花费医疗费17545.2元。经驻马店天中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申请人伤残程度评定为九级伤残,并注明张某某因工致伤右股骨骨折内固定,根据河南省二级医院收费标准取钢板时的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约6000元。此事,涉及费用支付问题,在汝南县工会帮扶中心与张保全找到冯某某,调解支付费用,在多次协调无效情况下,帮助张保全提起诉讼,该案判决冯某某支付张某某医疗等费用23049.45元。

  该案立案执行后,汝南县工会帮扶中心协助法院取证,向被执行人冯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冯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对被执行人冯某某拘留15日。冯某某在拘留期间履行法院判决。农民工张保全领到赔偿款时说:“工会不但为我们农民工讨薪保驾护航,而且对我们提供劳务受害后保护的更及时,感谢工会,感谢法院。”(吴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