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总工会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设立“法律援助中心”,聘请律师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无偿、及时的法律帮助。该县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法律宣传。成立至今,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等法制宣传活动26场次,有针对性的主要宣传《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解答职工关于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职工维权等方面的咨询220余人次,走访和检查63个企业、36个建筑工地,发放《法律援助卡》、《农民工普法手册》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
二是法律培训。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结合自身法律工作实践,以全县发生的劳动纠纷官司为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就如何贯彻实施法律条例、如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行了全面、准确地讲解。开展现场办公。对农民工劳动关系、工友关系、家庭关系、邻里纠纷等问题进行现场登记、立案和调处,力求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解决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后顾之忧。两年来,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县企业、工地、社区共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19期,农民工开展普法讲座8场,覆盖6000余人。
三是信访接待。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每周派一名律师到帮扶中心接访,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依法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四是法律维权。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全心全意为职工、农民工等提供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加强法院、总工会、劳动行政部门和农民工法律援助团的联系,及时掌握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赔付等相关案件的信息,施行行政调解与法律调解、司法审判的对接,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维权机制建设。对涉及农民工劳动关系案件的诉讼费用施行免、减、缓制度,开辟农民工审判服务“绿色通道”。截止今年4月底,代写法律文书28件/次,代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涉案金额31万元;调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4件,使职工共获得16.3万元调解执行款。在农民工法律维权方面,代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8件,涉及258人,涉及金额19万多元;工伤案件12件,涉及金额85万。(吴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