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将被依法查处并追究经营者责任。汝南县总工会出重拳,地毯式推动工资协商。
近年来,汝南县有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670家,其中,新建企业工会组织570家。5月份以来,该县总工会紧紧围绕企业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调整)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以及发挥三方机制作用,与多部门合作,形成合力,大力推进了全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县总工会在要求县直系统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会组织主动向工资集体协商尚未建制、拒建制及工资协议(合同)到期的企业发出协商要约的同时,建立专项工作组,“地毯式”深入企业督办协商谈判和签约工作,对于拒绝和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响应要约或协商谈判走过场、合同文本不规范等行为的44家企业,依法下达了“整改建议书”。该县总工会发布公告明确指出:对拒不整改的,县总工会提交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处理,对逾期不改的,工会配合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由于汝南县工作力度大,全县基层工会集体合同签订率93.4%,覆盖职工64800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企业534家,覆盖职工60057人。(吴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