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调解仲裁化纠纷 热情服务暖人心

2020-11-24 来源:驻马店市总工会

  近日,经新蔡县总工会、新蔡县人社局仲裁科、仲裁院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成功调解一起某摄影店与常姓单位职工因劳动报酬引起的劳动争议案,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及时消除了隐患,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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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常某称其于2020年8月13日被招入到该摄影店工作,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每月劳动报酬2200元加提成,每月休息三天,中间申请人因家里秋收请假,被申请人不批,所以辞职不干了,但离职时被申请人不结工资,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该摄影店向申请人支付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9月16日工资共计2200元。接到仲裁申请后,新蔡县总工会联合县人社局仲裁科、仲裁院工作人员多次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并向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讲解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分析案件调解与裁决的利弊。本着“以调为主、调处结合、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工作理念,在临近开庭时,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劳动仲裁工作人员继续着力于双方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该摄影店同意支付申请人常某工资数额共计500元。至此,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得到了快速圆满解决。(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