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7月汝南县出台文件将“优秀农民工”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较长的外来农民工纳入城区住房保障范畴,使之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待遇以来,全县已有3191户农民工享受到了与城市居民同样的住房保障待遇,在县城购买了经济适用房。
据悉,汝南县成立农民工进城购房办公室,房管部门将每年城区经济适用住房总量的15%作为外来农民工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对农民工出售经济适用房方法是:在该县城区务工一年以上的农民工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乡村、公安派出所审核签章后交务工单位衡定“优秀农民工”身份并加盖务工单位行政和工会印章,向“农民工进城购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户口本、务工人员身份证,办理《农民工享受城区经济适用房购房卡》。农民工凭《购房卡》与开发商签署购房协议。汝南县明文规定“对纳入城区住房保障范畴的外来农民工购买经济适用房优惠2%,购房过程中所有契税减半收取,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较长的“优秀农民工”优先享受购房”。所有对农民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面积在60—120平方米。
作为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等部门正积极稳妥地摸索前进,今明两年将再次对政策进行了调整,降低“优秀农民工”申请经适房的“门槛”,不断“扩面”,努力让更多的外来农民工享受到这一保障待遇。



